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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醒节约食品 长乐两饭店被警告

餐饮店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未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3月29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两起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3月14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江田镇三盛饭店检查时,发现店内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菜单也未提供菜量多少的点餐选择。当事人仅向消费者提供点菜区墙上菜单一种点菜方式,菜单上未提供小份菜的选择。3月28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3月15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梅花镇海丰饭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未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当场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翁彬冰 责编: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