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直播

福州广电

专题

文化生活报

高清不打码!福州人被交警曝光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日常生活中有这么一些“任性”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他们随意在车流中穿梭,广阔道路“任我行”。

徐某平▼

毛某平▼

黄某跃▼

侯某英▼

陈某振▼

潘某勇▼

黄某正▼

胡某▼

刘某成▼

俞某星▼

李某华▼

林某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此外,大家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还需做到以下几点:

1.不闯红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要记住:闯红灯,就是拿生命在闯关!

2.戴好安全头盔

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或是不正确佩戴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物体发生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大家还要注意,戴了头盔不等于戴好头盔,一定要把头盔搭扣系好再出发。

3.走非机动车道、不逆行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骑行,在没有划分出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切勿在机动车道上骑行。

此外,要牢记“宁愿多走十米路,不要多冒一分险”,逆向行驶只会让对向正常通行的行人或车辆措手不及,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施工路段、交通繁忙路段,骑行时需自觉,避免逆行。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编辑:翁彬冰 责编:林真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