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之“基”。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工作,永泰县嵩口镇大喜村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将移风易俗、社会治理、社会公德等内容融入其中,让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规”出乡风文明好景象、“约”出乡风文明新风尚。

大喜村从村内人口结构及文化特色出发,创新宣传载体。除公示、通报、广播外,还将村规民约编成“八不行为规范”,并组织志愿者小队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在化解村内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大喜村更是将村规民约作为公正公平的标尺,进一步增强了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认同感和遵守意愿,不仅促进了村民间的和谐共处,还显著提高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效率与水平。

此外,大喜村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完善好、运用好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坚持以“民风”带“乡风”,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崇尚厚养薄葬、与邻里和谐相处的人越来越多,村民文明意识和乡村文明程度得到了显著提高。

近年来,在加强村规民约宣传的同时,大喜村还陆续建立了道德评议会、文明积分制等常态化管理机制。用耳濡目染的方式,使村民将文明乡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村规民约引导下的风俗习惯和道德力量逐步转化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动实践,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
来源:福州广播电视台
编辑:叶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