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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公共露台,交房却成私人阳台?物业:开发商隔的!

今年7月,仓山正祥广场开始陆续交房,前来验房的业主林先生却发现,楼下的公共露台竟被隔成了12个小隔间!

公共露台遭隔断

是赠送面积还是违建?

仓山正祥广场位于则徐大道,共4栋公寓楼。林先生购买的公寓位于2号楼5层,从他家窗户往下看,4层的露台被铁栏杆分割成了12个小隔间,分别与12套公寓相连。露台地面统一铺设红色木塑地板,地板下方安装了燃气管道。

更让林先生心惊胆战的是,4层的部分公寓直接将落地窗拆除,直通露台。

当事人 林先生:7月时,我发现很多业主把玻璃及外立面敲掉了。我反映到物业的时候,有3户业主敲掉了外立面,现在已经扩展到十几户业主。违建越来越多。

4层业主解释,购房时开发商表示此处露台为赠送面积,交房后可自行装修。

4层业主1:我们楼下装修又不会影响楼上的人,他为什么要这样子?我们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可以打开门出去的。

4层业主2:当时开发商跟我们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承诺什么,我们敢这样做吗?有什么问题,你去物业那边沟通。

但根据林先生提供的小区总平面图,4层长条形露台是无隔断的公共区域。

物业:露台隔断

是开发商所为

随后,记者来到仓山正祥广场物业中心。

该中心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2号楼4层露台上的隔断铁栏杆是开发商的先期建设。同时他也表示,铁栏杆不会标示在平面图上。因此,在林先生提供的平面图里,该露台处没有任何隔断。

正祥物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 陈志宇:在物业正式交付以前,它已经是分割好的。这位先生说(购房时)没看见。是否因为原来地产商还没有开始施工,或者因材料未到货而引起的施工滞后。这种是平面图,平面图上不会做类似的标识。即使有铁栏杆,也不会在这张图里面去显示。

部分业主打穿外立面、拆除落地窗的施工行为,物业又是怎么看待的?

记者:林先生说他在业主开始敲的时候就反映了,现在都12户业主了。

正祥物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 陈志宇:现在没问题。业主觉得原先的玻璃隔音不好,因为下面的万达广场会传来噪音。在有噪音影响的情况下,物业不可能不允许业主换玻璃窗。通过业主的设计方案和报备,目前没有(搭建阳光房)的情况发生。

城管:违规!

立即整改!

如此施工真的符合规定吗?现场,记者联系了仓山区东升街道城管中队。

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结合平面图勘察后,判断露台隔断是违规行为。

仓山区东升街道城管中队 中队长 王建明:露台本身是符合规划的,但他们把露台进行分割,中间设置了栏杆,这在规划图上没有体现,是未经审批加装的,属于违规。我们已经通知物业跟正祥公司,要求他们自行拆除。如果后期他们拒不整改,我们将跟属地镇街组织强制拆除。

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装修人员立即停工恢复原样,并责令物业拆除露台上隔断的铁栏杆。

物业表示,接下来他们将走内部流程,将栏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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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强婕宁 责编:林真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