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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快递受损要退回福州?百世快运:不能寄,自己到广州提货!


消费者邮寄快递时选择保价服务,本意是给可能带来的运输风险上一道“保险”,殊不知保价也有“失灵”的时候。最近,家住仓山区上渡街道上渡路的陈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郁闷的事。

运输途中电视受损

快递公司一再变卦

今年9月,陈先生通过百世快运把一台75寸电视快递给广州的一个买家,谁料运输途中电视受损,买家拒绝签收。

市民 陈先生:9月把电视寄到广东去,是百世快运承运的。9月底的时候,我看到物流拒收的消息,我跟对方联系,对方说屏幕损坏,后面我就再跟百世快运沟通,前期沟通他们都说会赔偿。

不得不说,陈先生是有先见之明的。在托运电视时,他选择了保价服务,电视当时购买的价格是4699元,他为这台电视保价的金额是5000元。

然而,事后陈先生申请理赔时,百世快运却拒绝赔付。

市民 陈先生:一周后又说你这个是二手物品,不能赔偿。我开始是不接受,后面不想跟他扯,我说行,我接受,你帮我维修好就行。

记者:你觉得你这个不是二手的?

市民 陈先生:对。因为我全部的原包装什么都是齐全的,包括配件。

记者:发票也提供了?

市民 陈先生:对。

记者:等于是全新的电视?

市民 陈先生:对。

因为不想和百世快运陷入“拉锯战”,陈先生做出了让步,答应由对方将电视维修好。但电视维修好后,广州的买家还是因为介意拒绝签收。陈先生只能要求百世快运将修好的电视原路退回。不想过了两三天,百世快运又一次变卦。

市民 陈先生:过了两三天又说不能寄回来,需要我自己去广州去提货。百世快运的理由是因为是易碎品,他们本身就不承运的,如果说我不去取的话,每天的物流保管费需要我自己出钱。我其实要求很简单,你既然修好了,我可以接受你帮我寄回来,因为对方已经拒收了,要不然就是你按照原先的合同约定,你只要赔偿我,电视我也不要了。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他将电视委托给百世快运托运至广州,运费也不过是150元,如今即便再从广州寄回,也仅仅只需要花费150元。让他自己去广州取货,简直是无稽之谈。

快递公司:我们“保丢不保损”

那么,百世快运对此又是何说法?现场,陈先生拨通了负责经办此事的一名工作人员的微信电话。

百世快运工作人员:这个电视本来就是破损,就是二手的货物,我们这边是只能保丢不能保损的。

记者:之前交付给你们的时候不是都是好的吗?

百世快运工作人员:对呀,现在是已经给他维修好了,但是他之前是要发到广东的,货已经到达广东了。他也没有要求要返回到福建,如果要求返回到福建,我们是可以把这个货返回到福建,然后再给他维修的。本来这个电视它就不是原包装,没有什么缓冲物之类的,运输肯定是运损率是非常高的。那我们给他维修好了,再运到福建,破损了谁来保障?

市民 陈先生:我这个怎么不是原产包装?你看所有的泡沫什么都在,你自己去看清楚一下我的是不是原产包装。

经过一番沟通,百世快运这名工作人员依旧态度强硬地表示,电视机可以寄回但无法保损,否则只能让陈先生自己去广州取货。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办理托运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他“保丢不保损”这件事。所谓“保丢不保损” 就是指快递在运输过程中,即使进行了保价,但只有出现丢失的时候才会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果只是损坏则不予赔偿,或者最多按照运费的3至5倍金额进行赔付。尤其是快递一些贵重物品或者是容易破损的物品时,“保丢不保损” 已经成为快递行业的一大潜规则。

那么,“保丢不保损” 这个规定是否合理?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清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 、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保丢不保损”这一行规减轻了快递企业所要承担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显然不公平,属于格式条款,明显是违反公平原则的。在《民法典》里面有明确的规定,承运人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等情况,以及其他的相关情况,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此前负责处理此事的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调查处理此事。第二天,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反馈,经过沟通,百世快运承诺会尽快将陈先生的电视机寄回福州。

你在寄送快递的过程中,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评论区一起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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