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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福州长安4s店展车当新车卖?店家:车子只摆几天!事实上……




两个月前,张先生在福州长安交付中心喜提一辆长安深蓝汽车。前些天,他无意间点开车内相机,在相册里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照片。

喜提新车

车载系统相册中发现端倪

去年12月18日,张先生购入了一辆长安深蓝SL03款汽车,全车总价约15万元,该款车型配备有安全摄像头,可以拍摄到车内全景。就在前些天,张先生无意间点开了车载系统相册,被之前保留的照片吓了一跳。

车内相册中,四张照片的拍摄时间分别为:2023年11月11日、11月14日、12月6日,均为不同顾客坐在车内看车体验的场景。张先生不禁怀疑,自己的新车其实是一辆陈列过一段时间的展车。

车主 张先生:我就去质问销售,销售说他只承认12月6日那张照片拍摄于他的门店,其他的照片不在他的门店。恰恰证明了这辆车不仅在一家门店当过展车,是在多家门店当过展车。这是拍得到的,你说拍不到的呢?这辆车是2023年9月24日生产的

从9月出厂到12月售出,这辆车到底在几家门店摆放过?又陈列了多长时间?张先生始终没能得到明确的回答。更让他气不打一处来的是,自己在买车前还曾经问过销售,这辆车是不是展车。

车主 张先生:我问他这辆是展车吗?他告诉我这辆车不是库存车,答非所问。然后他还说,他们4S店销售深蓝汽车,都是在店里摆几天之后马上卖出去。后来他就扯开话题,问我你要怎么购买,贷款还是全款什么的。交付的时候,交付中心的人也没有告诉我这辆车是展车。如果我愿意买展车,你至少得告知我,我作为消费者有知情权。

发现车内照片后,张先生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当时销售人员的“含糊其辞”很可能另有深意。此后,他多次联系销售人员和交付中心,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交代。

深蓝4S店:车子曾在店内展出

2月19日,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了位于闽侯尚干的长安交付中心,见到了交付中心负责人和深蓝4S店店长。关于张先生的车曾在店内展出一事,他们没有否认,但4S店店长提出,张先生对此是知情的。

在店长出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销售顾问表示“车子都是摆几天就拉走”,然而车内拍下的照片日期,则从11月持续到12月,显然远远超过了几天时间。

记者:客户看车的照片怎么解释,日期从2023年11月就有记录了。

店长:11月就有了,我们是有摆展车。

张先生:这个情况销售有没有告诉我?

店长:告诉什么?

张先生:告诉我2023年11月就有摆展车。

记者:按正常人的理解,从11月摆到12月肯定不是说几天。

店长:我看了时间是不到一个月。

记者:当时为什么没有直接跟他说,从11月摆到现在?

店长:因为他们当时是怎么沟通的,那个顾问已经没在了。

店长表示,该名销售顾问已经转岗,于是记者通过电话和他取得联系。

张先生:我想跟你复盘一下,之前买车时你明确告知我是展车吗?

深蓝汽车销售顾问:对啊。

张先生:你是在微信上跟我说“这辆车是展车”,还是你口头跟我说的?

深蓝汽车销售顾问:打字呀。

张先生:我没找到“展车”两个字,全部聊天记录都在,你没跟我说这辆车是展车。

深蓝汽车销售顾问:嗯,等一下。

张先生:你怎么不说话了?对方已挂断。

在车主的追问下,销售顾问单方面结束了通话。那么仅凭买车时双方的聊天记录,是否能证明商家已将展车一事告知了张先生呢?

广东卓建(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尔珠:微信聊天截图或照片体现只展示了几天,但是我们从车辆内部的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展示的时间起码是20天以上,客户都有在车内进行参观、触摸,或者更直接地感受体验。4S店交付中心这种说法,“仅仅展示几天”和实际上客观证据是前后矛盾的,存在虚假宣传以及刻意隐瞒事实的嫌疑,肯定存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实。这辆车肯定属于展车的性质,与新车的价值已经存在根本差异。

显然,张先生原价购买的所谓新车,其实并不值这个价。因此张先生提出,给自己换一辆货真价实的新车,或者给予合理赔偿。

最终,在记者介入下,双方经过协商,商家拿出的赔偿方案,得到了张先生的认可,并当场签订协议。

希望对于此事,商家能够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并进行自查自纠,给消费者一个真诚的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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