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01
商家称发朋友圈集齐50个赞可领“满减”,如商家广告违法,转发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高峰
根据《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接受商家委托,通过微信或小红书转发其产品或服务内容并带有购物链接,转发的广告内容一旦涉嫌违法,转发者可能被处罚。
Question.02
公司年报填写公示后,若填错是否可改?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高峰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若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修改当年的年报信息,是可行的。每年7月1日之后,年报修改渠道关闭,无法修改。
Question.03
律师想查询打印登记机关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方案,要到哪里办理?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高峰
律师调取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企业档案,可到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查询、打印。
准备材料包括: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介绍信,律师执业证,法院立案凭证或律师查档承诺书等材料。
Question.04
网购衣服,试穿后将服装吊牌拆了,服装完好,是否可享“7天无理由退货”?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高峰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根据该条规定,对于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以及商品受污、受损属于商品不完好的情形。这些情况无法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