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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方案公布

省商务厅26日公布《福建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根据细则,收货地址在福建省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其中家电产品每件最高可补贴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最高可补贴500元。

消费者如何申请补贴?据悉,全省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获得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其中,补贴资格申请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省内销售发票。产品开票金额扣除各类企业优惠,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以及商品名称、型号等必要信息。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翁彬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