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州交警处了解到,福建交警部门为高考考生推出便民利民驾考新举措,高考考生报名驾考可以复用高考体检证明材料,无需重复体检。
据介绍,报名时年满18周岁、在福建省内参加本年度高考(含春招)、体检合格的考生适用这项便利措施。具体包括眼科检查两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4.9以上;视觉检查为“1.正常”;内科检查“心脏及血管”“神经系统”为“1.正常”;外科检查“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均为“1.正常”;耳鼻喉科检查“医师意见”为“1.正常”或备注栏无涉及听力障碍事项;既往病史无癫痫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考生可申领的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等。
具体办理过程中,考生需先确定参加培训的驾校,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并打印《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体检表,就近选择驾校所在地的公安交管部门车管业务窗口办理。
体检表复用有效期为六个月(以体检表体检医院签章日期起始),请考生注意办理时限。如有超期,需到任意一家开展驾驶人体检业务的医疗机构再次体检。
福州交警提醒,考生拿到驾照后还需注意,实习期上路行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