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7月20日,福州市发布公告,即日起至10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就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内存在的火灾及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公告列举了可能导致火灾与其他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筑外窗、阳台、疏散出口等设置固定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妨碍人员逃生、灭火救援和防烟排烟的,均属安全隐患。
此外,存在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作业的障碍物、违停车、构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锁闭;存在占用屋面逃生避难空间或防火间距的杂物;生产车间、仓库与疏散楼梯未做防火分隔;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均属于妨碍生命通道畅通的行为。
公告还公布了其他方面的隐患。消防设施维护方面包括:未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烟感探测器、喷淋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防排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损坏、无法正常运行使用;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
违章搭盖方面包括:占用屋面天台逃生避难空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隔离区域等;存在结构及彩钢板(泡沫夹芯类)等易燃建材的违章搭盖;违规增设夹层、阁楼、屋面加层、外延扩建无正规设计,并存在坍塌风险;存在超出核准使用期限未拆除、擅自变更核定用途,造成厂区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临时建筑。
生产作业规范方面包括:危化品使用不规范和存储不当;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未落实防火分隔、未控制储量;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涉爆粉尘企业控爆设施存在隐患;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不规范作业;车间、仓库违规混设,生产车间布置在仓库上方,车间、仓库内违规住人。
据悉,对符合上述情形的举报内容,将根据职责分工交由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处理。举报热线为0591-8750608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叶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