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福州机场最新通知:
为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检查所携带的充电宝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一、3C标识清晰有效
请确保充电宝表面3C标识完整、清晰可辨,无模糊、磨损或覆盖现象。
二、非被召回型号或批次
若您的充电宝型号或批次在召回范围内,请勿携带登机。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境内航班是指出发地和目的地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之间的国内航班。
三、额定容量符合携带要求
▲ 额定能量≤100Wh:每人限随身携带20块,做好绝缘处理;
▲ 100Wh<额定能量≤160Wh: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后携带;
▲ 额定能量>160Wh:不可携带;
▲ 充电宝/备用锂电池的品牌、容量标识清晰、无破损且由正规厂家生产;
四、特别提示
据了解,有些快递公司已不提供充电宝的邮寄服务。建议您不要携带不符合要求的充电宝乘机。如您携带的充电宝不符合上述要求,将无法通过安检。
来源: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编辑:翁彬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