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3日,第十二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无论您在哪里,在做什么,请留一分钟,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

国家公祭日,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设立。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8年12月13日,《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生效,将“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当中。
2025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当天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南京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翁彬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