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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核 须于27日12时前办理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考生如对本人高考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成绩。

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复核工作只复核成绩,不查卷。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27日12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持福建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评卷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复核,于6月30日17时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须于7月2日17时前持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复核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

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成立复审组,对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成绩作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