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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仓山区发布最新通告!事关疫情防控!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防止疫情输入扩散,阻断病毒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仓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仓山区域范围内举报不执行有关管控规定行为的群众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方式

1、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的最新通告中须进行各级各类健康管理要求却未主动报备且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

2、有境外旅居史、新冠感染史、密切接触史未主动报备且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

3、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

4、未按要求执行居家健康管理或居家健康管理期间私自外出的;

5、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有境外或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6、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

7、药店售卖“一退两抗”(退烧类药物、常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药品未按规定进行身份证登记的;

发现上述情况,欢迎广大群众拨打电话0591-83445666如实举报。

二、奖励标准

1、对违反防控措施的人员及事件首次举报的,且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掌握,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2、对同一行为由两人及以上举报的,只奖励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举报人(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

根据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经查证属实,并符合规定奖励条件的,给予举报人每次300元的奖励,由区卫健局根据举报人意愿启动奖励程序。

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


来源:醉美仓山公众号
实习编辑:黄安娜 责编: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