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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口罩!福建有人被行政处罚

3月31日,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3月30日至31日,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组织开展第三次社会面集中清查统一行动,依法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教育、警告167人,罚款59人。

案例一:

2022年3月30日,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村民杨某,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未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经防疫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仍不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3月30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村民陈某等3人,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擅自翻越围墙离开管控区结伴外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陈某等3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该3人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3月31日,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村民杨某等5人,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非法聚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杨某等5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该5人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2年3月31日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编辑:黄国伟 责编:林真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