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直播

福州广电

专题

文化生活报

晋安:全员核酸,不漏一人,欢迎举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早日实现社会面清零,请晋安区全体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全员参与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于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大家积极举报。

↓↓

11月3日上午,晋安区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时间为06:00—12:00,请大家在规定的采样时间内持“福建健康码”或身份证,就近参加核酸检测,并落实好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聚集、不交谈等个人防护措施。

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会有什么后果?一起来看下专家解答。

↓↓↓

福州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郑霄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依法如实报告旅行史、居住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该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此前,福州已有人因为多次不做核酸检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员核酸,筑牢防线;坚定信心,战疫必胜。


来源:今日晋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林昱星 责编: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