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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规范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 开放日每天开放时长不少于8小时

近日,《福州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出台。

福州要求,全市各类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时间为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在开放日里每天开放的时长不少于8小时。开放的场地和设施包括学校室外操场、球场、田径跑道、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除球类、器械场地,原则上不限制入场人数。

福州明确,每所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具体时段,由学校根据教学活动安排,结合季节、天气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每天11时至15时不作为开放时段。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迟于7时,开放至21时。周末、节假日每天开放时间不迟于8时,开放至20时。各学校也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如场地无法对外开放,学校须提前12小时向社会公告;暂停开放超过一周的,要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福州各类公办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向本校学生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应与属地街道(乡镇)合作,有组织地向周边社区居民免费开放,尽量做到“即约即入”。学校应在校门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告知入校锻炼人员入场规则,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场地设施的基本要求及相关各方责任。如果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拒绝开放,或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社会公众入校锻炼,或以不正当理由长期或经常性暂停开放,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整改,并给予效能诫勉谈话。


来源:中国教育报
编辑:林昱星 责编:林真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