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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限期改正!福州人抓紧做这件事!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实施两个多月,为进一步强化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意识,仓山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3月1日来到祥浦苑小区,针对小区及周边路段养犬市民,开展文明养犬督导查处工作。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仓山区建发祥浦苑小区,对遛狗居民进行文明养狗宣传。只见一位居民刚刚遛完狗,打算带犬只乘坐电梯回家时,没有给犬只佩戴嘴套。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采取为犬只佩戴嘴(脖)套、怀抱犬只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安全措施。城管队员向犬主宣传了《条例》内容,并开出询问调查通知单,告知其到城管部门进行处理。

而在后续的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位居民没有按照规定给自己的爱犬佩戴犬牌。执法人员一询问,发现这位居民压根没给爱犬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送交犬只收容留检所。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居民开具《接受调查通知书》,并提醒他尽快去申请办理犬牌犬证。

据了解,从3月1日起,每户居民限养一只犬,超出限制数量的犬只应当转让给符合养犬登记条件的人饲养、迁出或送交犬只收容留检所。家中只养一只犬的市民,在3月1日后仍可以为爱犬办理养犬登记。

养犬人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e福州”APP或者到就近的区政府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完成养犬登记。

福州市城市管理部门提醒,3月1日起,城管部门将针对违规养犬行为开启执法行动,养犬人请尽快申请养犬登记,文明规范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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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国伟 责编:林真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