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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冰杯牢记三招 福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醒

炎炎夏日,冰杯成为年轻人经常购买的“解暑神器”,然而食用、选购不当,冰杯也可能会有害健康。9日,福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冰杯消费提醒,帮助消费者安全选购冰杯产品。

9日,记者点开福州一即时配送平台,发现从最经典的食用冰杯到有味道的咖啡冰球、纯茶冰球,再到各式各样的冰杯组合装,各类产品可谓琳琅满目。

据悉,冰杯中的冰块并非普通自制冰块,而是经过标准化流程、工厂规模化生产制作的冰块,其硬度大、降温快、更耐融。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在购买冰杯时,需要关注两大安全“雷区”。首先,“水源”是安全基础。如果用没经过过滤净化的水制冰,水里的杂质、微生物将一起被“封印”。其次,反复冻融容易导致细菌繁殖,当销售环节的低温陈列柜温度高于-15℃(国标要求温度),或遭遇断电、频繁开关门时,冰块会反复融化冻结。一旦融化超过1小时,即使重新冻硬也已成“细菌炸弹”,食用后易引发腹泻、呕吐等食源性疾病。

因此,选冰杯要牢记三招。一要查“身份证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标识应齐全,配料表如实标注。二要拒绝“三无”产品,警惕路边摊“散装冰”。要观察冰杯状态,包装应密封完好,不要选择封口破损的冰杯;若看见冰块粘连结块、杯壁挂霜,或冰块发黄、有黑点应立即丢弃。三要守牢“安全红线”。冰杯开封后2小时内应食用完毕;儿童、老人及胃肠弱者食用需谨慎,避免刺激肠胃,否则易导致肠胃痉挛。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