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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等7项立法将提交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近日确定,《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等7项法规将提交审议。其中,今年市人大常委将围绕闽江流域生态保护首次开展跨地区协同立法。

今年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包括:《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改)、《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列入调研的立法项目有9项,包括:《福州市平安建设促进条例》《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福州市沙滩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福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修改)、《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修改)、《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修改)、《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修改)。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立法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为提高立法质效,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完善法规立项、调研、论证、座谈、审议、评估和征求意见等机制,坚持“一法一专班”,推行“一法一计划”,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实施。

据介绍,今年立法项目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保等方面立法均凸显福州特色,进一步增强立法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立法形式也在不断改进,更加注重“小切口”立法,讲求“小、快、灵”。据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针对闽江流域保护首次开展跨市域协同立法,通过树立全流域生态保护一盘棋的观念,与三明、南平、宁德等闽江流域相关地市人大共同推动闽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构建闽江流域共抓大保护新格局。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翁彬冰 责编: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