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直播

福州广电

专题

文化生活报

注意!这个地方即将交通、航空器管制!时间就在……

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马尾区“两马”同春闹元宵焰火晚会顺利进行,现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我市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3年2月5日18时至21时。

二、管制区域:马尾区西至江滨路宗棠路口,东至江滨路快安路口,北至儒江西路,南至闽江鸭姆洲区域。

三、管制对象: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在管制时间、管制区域内飞行、升放本《通告》第三条列明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五、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相关规定,依法申报飞行计划和空域,不得擅自飞行。在我市上述管制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升放时,应当依法经负责重大活动空中安全的机构或部门同意。

六、违反《通告》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处罚:(一)故意在管控区域内,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二)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分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三)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登记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交通管制

一、交通管制情况

2月5日18时30分至21时30分,对江滨东大道(西起宗棠路口,东至快安路口,含辅道)实行交通管制,禁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二、车辆绕行方案

管制期间,过往车辆建议由宗棠路、福马路、快安路、魁岐西路、机二公路绕行。

三、便民停车措施

为满足广大群众停车观演需要,群众车辆可停放名城中心地下停车场、马尾体育馆停车场,对船政路、铁南路、魁岐路、福马路、湖里路、兆锵路等道路允许单侧临时停放。水域交通管制因“两马”同春闹元宵焰火环节活动需要,现决定于2023年2月5日19:30至20:30对沙洲岛上下游300米水域范围内实施临时双向交通管制,无关船舶不得进入。


来源:马尾的事儿
编辑:黄国伟 责编: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