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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招商项目公开招商公告

为打造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为国家级网络视听智能基地,经上级批准,同意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选择合作运营方对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招商项目”)进行运营管理。福州广播电视台作为招商主体单位,现委托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商顾问咨询机构,对本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商,现欢迎有意向的潜在合作运营方参加本次招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按计划将整体投入融媒体产业园运营,大楼共计21层,面积约近31190.56平米,运营方可运营1-20层,运营面积共计29629.46平方米。预期在2022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功能规划为建设集市政府新闻发布厅、直播电商基地、视频制作中心、直播电商MCN机构、IP商业配套为一体,通过整合上下游生态,提供视频产业政策、人才、金融、技术、创意等全方面支撑,力争打造成国家级网络视听智能基地。

二、招商合作范围及模式

2.1项目内容: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1-20层运营和管理

2.2运营面积及范围:

(1)运营方可以使用1-20层进行招商运营(1-20层面积共计29629.46平方米)。福州广播电视台将分三批交付使用面积,交付后由合作运营方自行负责二次装修布置。交付期次及面积如下:

2022年3月1日,第一期交付12-20层(面积共11967.88平方米);

2022年6月1日,第二期交付1-4层(面积共计8479.01平方米);

2022年9月1日,第三期交付5-11层(面积共计9182.57平方米)

(2)二次装修由合作运营方自行承建并承担费用,且应确保二次装修通过消防及有关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二次装修与大楼整体验收同步,经招商主体单位同意,可一并纳入整体验收,未纳入整体验收部分由合作运营方自行负责,招商主体单位不承认任何责任。

2.3合作期限:

(1)运营管理期限均为十年六个月(含各楼层装修期三个月),均暂定时间为2022年3月1日-2032年8月31日。鉴于各楼层分批进入运营,交付日可能会产生差异,各楼层运营管理期限分别进行计算。

(2)运营合同签订采用“5+N”模式。自运营期限届满五年的,且运营方无任何重大违约事项(如无拖欠运营管理费等),双方协商续签后期《运营管理合同》。

2.4合作运营方式:

本项目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由福州广播电视台作为招商主体单位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合作运营方,具体如下:

(1)公开招商:由福州广播电视台作为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合作运营方,双方签署《运营管理合同》。

(2)招商完成后,合作运营方具体负责前期投资、建设等工作。前期投入资金(含装修、硬件设备投入等)由运营方自筹,招商主体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支出。

(3)合作运营方全面负责在本合同下的广电融媒体产业园运营及配套设施的管理,并承担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完成双方约定的运营管理指标。运营管理期间,在不改变房屋用途和经营业态允许范围内,如合作运营方需将标的物转租或转经营给第三人的,应报招商主体单位书面备案且同意,否则,视为非法转租或者转经营。若运营管理期间改变房屋用途或超出经营业态允许范围,应征得招商主体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和超出经营业态允许范围经营。本项目本大楼所有产权归招商主体单位所有,合作运营方无权将大楼进行各种抵押、担保和出售,否则,招商主体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合作运营方准入条件

3.1合作运营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合作运营方在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未出现过不良合同履行记录。

3.3合作运营方的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商需求书”。

四、获取招商材料方式、时间、地点

4.1获取招商手册材料方式:凡愿意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的潜在合作运营方,请于2022年 1 月10日起至2022年 1 月14日止,每天8:30~23:59(北京时间),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并登入后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项目招商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招商手册材料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商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未购买招商手册材料的潜在合作运营方,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招商手册材料每套售价共计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招商意向材料

5.1、递交招商意向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 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招商意向材料恕不接收;

5.2、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交易中心;

5.3、招商意向材料:除招商手册第四部分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其余材料可由潜在合作运营方自定格式提交。

5.4、招商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参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取)。合作运营方从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递交招商意向材料的截止时间前汇到招商公告规定的招商保证金账户中。

六、其他

6.1、无论最终是否被招商主体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合作运营方,其所提供的招商意向材料均不退还。

6.2、本次招商活动不属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

6.3、本次招商活动结果无需向未候选的合作运营方做出任何解释。

6.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手册。

七、发布招商公告媒介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州广播电视台》( 福州明珠网)(http://www.zohi.tv/)、《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发布招商公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有关此项目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向招商主体单位及招商顾问咨询机构联系。

招商主体单位:福州广播电视台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邮    编: 350001

联 系 人: 郑女士、王女士

电    话: 18059118996、0591-83924814

招商顾问咨询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楼509室

网  址:www.fujianbid.com

邮  编:350002

联系人:李茂涛、廖原

电  话:13685010315、0591-87600347

传  真:0591-38872072

电子信箱:412079728@qq.com

招商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

特别说明:注明用途为“ 227325102招商保证金”